2022年7月14日,市政府印发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哈政规〔2022〕19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解读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背景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为此,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和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及哈尔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并参照近年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惠残助残系列政策,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编制此规划。
二、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8月启动,成立领导小组和编制组,专班推进,深入区县(市)、成员单位、相关行业开展专项调研,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征集建议,先后2轮书面征求省残联、35家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区县(市)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等意见建议,聘请专家评审论证,并分别与省残联和市发改委就本规划与上位规划的衔接问题进行确认,经相关市领导审定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现形成送审稿。
三、基本框架
《规划》由四部分组成,22500余字。第一板块编制背景。第二板块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设置6项预期性和6项约束性共12项主要指标。第三板块重点任务,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等六个方面34项重点任务,设置9个重点项目专栏67个具体项目,将任务实化细化,增强引领性和可操做性。第四板块保障措施。
四、《规划》主要内容解读
(一)在内容设定上,注重在与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划相衔接、相结合中体现哈尔滨特色,彰显龙头地位。比如,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全面完成国家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工作,率先实现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全方位标准化,争创全国一流;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深入实施我市编制的无障碍建设“两个导则”,发挥在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在发动社会力量助残方面,组织开展共享轮椅进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打造全国助残服务工作亮点。
(二)在保障性政策目标设定上,注重保基本、兜底线、堵漏洞、惠民生。主要指标设置在与国家和省规划指标对应基础上进行补充和提高。比如,在主要指标中增加“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儿童康复救助范围扩大到10岁,救助标准最高达2.4万元,均高于省内其他地(市),并提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适时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年龄范围,增加康复服务供给。
(三)在发展性政策设定上,注重残健融合,让更多残疾人通过自强不息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比如,在就业创业方面,提出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在文化方面,推动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站建设;在体育方面,实现残疾人运动员与健全人运动员同奖。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共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五、解读机构
本《规划》的解读机构为哈尔滨市残疾人联合会,日常解读人为哈尔滨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6772790。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