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我县印发了《依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办法》现将《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此工作实施办法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保护生态环境,保 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及省市相关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实施办法。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病死动物能及时有效的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贴与保险联动相结合,构建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处理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各乡镇政府要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属地责任,无害化监管责任要落实到村、屯、养殖场(户),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作用,加强对其所负责的村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现乡镇日常巡查与县农业农村局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三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管工作负总责,要设专人负责无害化处理工作,定期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由属地乡(镇)监督填写无害化收储转运单据,核准数量、大小、监督现场消毒等。对发现的病死畜禽,要及时组织力量调查病死畜禽来源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在江河、水库等水域和路边发现的病死畜禽,无法确定来源和责任人的,由乡(镇)统一组织收集处理,并报告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抽查,遇有大规模畜禽死亡事件要现场监督,负责养殖、运输、收集、贮藏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病死动物产品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进入市场或零售商店监管工作。
四、解读机构
牵头解读机构为依兰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57222422。
原文:http://ylxxxgk.harbin.gov.cn/art/2022/2/8/art_26621_24775.html